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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5-09-30 10:00

  1.高安市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喻诚,公车私用,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  2.于都县皮防所所长谢贵春,违规发放福利补助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3.鹰潭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院长刘大孟,违规发放津补贴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  4.永丰县石马镇南坑村党支部书记兰帮安、村委会主任李学保,公款国内旅游,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并个人承担旅游费用。(江西省纪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