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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
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:2014-08-10 20:30

  1.蚌埠市五河县小溪镇卫生院院长刘峰利用职务便利,向本单位及多家卫生院推销了自家生产的月饼,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,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。

  2.阜阳市太和县桑营镇党委委员、镇武装部长刘士明利用工作调动机会大摆筵席,收受贺礼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(安徽省纪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