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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孟津:出台村组干部违纪与工作报酬挂钩衔接办法
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2021-01-07 08:34

  日前,河南省孟津县出台《村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与工作报酬挂钩衔接办法》,根据村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的具体情况,工作报酬挂钩衔接,提高制度执行力。

  为加大基层监督力度,该县将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,在乡镇成立监察专员办公室,在村设立监察联络员,打通监察监督“最后一公里”,与村支部纪检委员、村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基层监督“三驾马车”。“政务处分法出台后,为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管理,发挥绩效管理运用的导向和激励作用,我们根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研究出台了该办法。”该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韩军伟介绍。

  办法对村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、党纪政务处分后,工作报酬受影响的各种情形进行详细规定,比如村组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、政务记过、记大过处分的,一次性扣除其工作报酬,同时明确具体操作流程。

  “以前村组干部受处理后,其工作报酬影响怎么执行不太好操作,具体实际中也存在困难。现在受处理的村组干部薪酬的执行流程规范、方便。非中共党员的村组干部也一并纳入,实现了全覆盖。”平乐镇党委书记张亚锋说。(河南省纪委监委 || 责任编辑 于露)